公示日期:::2021年4月7日
一、、调查了局
(1)西永组团C分区C11-7-2/03地块(金凤污水处置工程建设用地)位于高新区金凤镇新风大道765号,,地块东临新凤大道,,北侧、、西侧为曾家木材市场、、重庆禾裕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南侧为凤苼路,,其规划用地面积为35071.00m2(约合52.60亩)。
(2)调查地块2010年以前为金凤镇大盐村集体地皮,,其中地块西侧、、南侧、、东北侧均为民房,,其余地块为农用地;2010年至今,,场地内先后有场地内先后共有8家企业入驻,,蕴含出产类企业1家、、维修类企业1家、、仓储类企业4家、、驾驶培训学堂1家、、废旧物资回收利用1家,,出产类企业重要为商品混凝土制作,,维修类企业重要为汽车维修企业,,仓储类企业重要为构筑脚手架、、水泥河沙等资料的贮存、、废旧物资回收重要为废旧金属的回收。
(3)凭据《重庆市主城区西永组团C尺度分区节制性具体规划》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 市政500138202000046号),,西永组团C分区C11-7-2/03地块属于排水用地(U21)。凭据《泥土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泥土传染风险管控尺度(试行)》(GB36600-2018)划定,,使用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尺度进行泥土环境质量评估。
(4)调查单元通过采取资料网络、、现场踏勘、、环保部门走访以及公家调查等伎俩,,相识了西永组团C分区C11-7-2/03地块(金凤污水处置工程建设用地)及其周边企业汗青和近况,,经鉴别以为:::调查地块可能受到地块内出产企业以及仓储物资的影响导致地块泥土受到传染,,需布点采样监测检测以判断泥土环境质量。
(5)基于调查地块的使用汗青、、地块布局、、可能的环境成分等分析,,调查地块可能存在的泥土传染物蕴含:::石油烃、、VOCs、、SVOCs、、重金属、、有机农药、、五氯酚、、锰;地下水传染物为石油类。
(6)凭据《建设用地泥土传染情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以及基于对换查地块的资料网络、、现场相识与实地踏勘、、地块内企业散布特点、、潜在传染物类型、、可能的传染物迁徙法规等资料综合分解,,本次调查对换查地块选取系统网格布点与分区布点相结合的布点规划,,本次调查在地块布设28个泥土样品采样点位,,采集送检67个泥土样品,,泥土样品监测因子蕴含《泥土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泥土传染风险管控尺度(试行)》(GB36600-2018)表1中所有45项、、表2中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类、、五氯酚以及锰K伎疾斡氲啬诳赡艽嬖诘叵滤屠啻;在场地内布设了4个地下水检测点位,,检测分析了8个地下水样品,,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石油类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尺度》(GB3838-2002)III类尺度。
(7)以《泥土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泥土传染风险管控尺度(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为评价凭据,,对换查地块进行泥土传染情况评价。调查了局批注:::所有送检样品的传染物含量均低于《泥土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泥土传染风险管控尺度(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或本次调查评估的筛选值,,批注调查地块的环境质量优良,,地块泥土没有受到传染;
(8)调查地块送检的地下水样品中,,石油类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尺度》(GB3 83 8-2002)中Ⅲ类水域水质尺度。
(9)凭据《建设用地泥土传染情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以及重庆市有关划定,,调查单元以为西永组团C分区C11-7-2/03地块(金凤污水处置工程建设用地)泥土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排水用地(U21))要求,,该地块泥土传染情况调查工作能够实现。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元联系方式
建设单元:::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教员
联系电话:::13594198302
(2)调查单元联系方式
调查单元:::V66.COM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晓静
电话:::023-61513289